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怕不拜會出事,但拜了又不平安?
因懼怕而產生的信仰是非常不健康的信仰,正如一個弱女子被一高壯大漢威脅恐嚇,因懼怕而與他結婚,你想這種活在懼怕中的婚姻生活會美滿嗎?很遺憾,很多人的信仰竟都建立在懼怕的基礎上,難怪越拜越不安,不拜卻又擔心受懲罰遇災害。

文 / 王武聰,《普渡眾生惟靠耶穌》作者
正確健康的信仰就不是這樣,它是建立在愛的關係上。
為何臺灣人虔誠拜神明,卻又恐懼害怕鬼魂;明知是鬼,卻又要巴結討好、互相利用?在臺灣環境背景下成長的百姓,一般的信仰心理是什麼?什麼才是正確的信仰態度呢?一般人的信仰動機大約有下列四種:
ㄧ、懼怕心理
臺灣民間舉凡拜神明、敬鬼神、祭祖先,無一不是出於懼怕的心理。因畏懼大自然而有「自然神崇拜」,因害怕亡靈,而有「亡靈崇拜」,連最具有孝道美德的「祭祖」,也演變成害怕祖先輪為「餓鬼孤魂」,不得不拜。
因懼怕而產生的信仰是非常不健康的信仰,正如一個弱女子被一高壯大漢威脅恐嚇,因懼怕而與他結婚,你想這種活在懼怕中的婚姻生活會美滿嗎?很遺憾,很多人的信仰竟都建立在懼怕的基礎上,難怪越拜越不安,不拜卻又擔心受懲罰遇災害。
正確健康的信仰就不是這樣,它是建立在愛的關係上。「上帝就是愛,住在愛裡面的,就是住在上帝裡面,上帝也住在他裡面。⋯⋯愛裡沒有懼怕,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。」(約翰壹書四章 16~18 節)這位愛我們的上帝更說:「大山可以挪開,小山可以遷移;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;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。」(以賽亞書五十四章 10 節)上帝愛我們,我們也用愛來回應上帝的愛,在彼此的愛中沒有恐懼害怕,這才是正確健康的信仰。
二、功利主義
臺灣民間信仰非常矛盾,既怕神明又要利用神明。向神有所求,原是很正常的現象,無可厚非。然而現在臺灣民間信仰的祈求已不是單純的向神明作心靈的訴求,而是演變成非常現實功利的行為,即使歹徒、賭徒、不法分子都可向神明作交換條件式的祈求。作家李喬在《臺灣人的醜陋面》(前衛)一書就痛陳:「本來宗教活動是最高層次的心理活動,是心靈的保養洗滌,是屬靈的旅行。今天臺灣人的宗教活動卻完全和心靈、靈魂無關;神人之間完全是買賣關係,而且是非法買賣:賄賂!」
功利式的信仰是利用神明來滿足自我的需求,表達的方式乃是生意買賣與巴結賄賂的關係,這種信仰只有現實利益,根本產生不出偉大的信仰情操,更談不上生命的意義。
偉大的宗教信仰是「給」,而不是「得」,偉大的信仰情操乃是體會上帝的愛與偉大,降服在祂面前,並以感恩的心向上帝委身,正如聖經所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——你的上帝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」(路加福音十章 27 節)
三、靈驗吸引
當人面對生命的疑惑卻找不到答案,面對迫切的困難卻無能力,面對競爭壓力卻毫無把握,面對不治之症卻束手無策,加上對未來命運的好奇以及功利主義作崇,很自然會去追求靈界超自然的力量。於是舉凡一切稀奇古怪的事,只要「靈驗」,一概不假思索把它當成「神」來膜拜。
到底這些靈驗的事是真還是假呢?不可否認的,有很多確實是真的很靈驗,否則怎會連知識分子也為之瘋狂呢?但問題來了,是不是所有「靈驗」的事就對人有益呢?那可不見得,因很多人經歷超自然力量後,反而被這股力量掌控轄制,落入更大的不安。因此「靈驗」的事只能說是「真實」,但並不就是「美善」,因此聖經提醒警告我們:「親愛的弟兄啊,一切的靈,你們不可都信,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,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。」(約翰壹書四章 1 節)
如何分辨這靈驗的力量是來自邪靈或真神呢?那要看他是否正義、是非不分,只要你求就給?是否違背常理,前後矛盾?是否給你甜頭後要控制你?在你經歷靈驗後,內心是自由、釋放、平安、喜樂嗎?還是反而束縛、焦慮、恐懼、不安呢?是否帶給你生命的意義、永生的盼望?若結果是正面,才有可能來自真神,反之,即使靈驗,也要慎思明辨,三思而後行。
(本文摘自《普渡眾生惟靠耶穌》,第二章 臺灣人的信仰心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