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陳在惠牧師
是可忍,孰不可忍?
民國84年(1995年),我從臺北回到花蓮,準備接任一家基督教醫院的院牧,正高興上帝差派給我一個重要的工作之際,也是首次親眼目睹貧窮所挾帶的恐怖力量,竟能撕裂人性,甚至摧毀一個家庭。一名六歲的小女孩,因為家庭貧困,被父母以臺幣30萬元賣到風化區,本是天真無邪的年紀,卻被迫要一天接30個嫖客。這樣人神共憤的事,叫我何以忍受?自己身邊有這麼殘酷案例,我的直覺是:天底下還有甚麼是比這更重要的事?
貧窮怎麼可能無法解決?不是多給補助就好了。過去30年來,很多聰明又富足的人不斷努力尋求解決貧窮的方法,不少非營利組織投入龐大資源來擴展偏鄉教育、創造就業機會等;另一方面,政府輔助弱勢族群的因應政策也陸續推出。但結果令人詫異:當社會財富差距越來越大的時候,偏僻地區貧困的問題始終沒有辦法解決。
貧窮有哪些隱藏的原因?
1970年代臺灣人口販賣問題十分嚴重,引起聯合國人權組織前來調查,宣稱臺灣有十萬名雛妓,尤其以花蓮地區最嚴重。有鑑於此,民間社福團體主動發起制定「兒童性交易防制條例」,來阻止人口販賣的問題。這是臺灣第一條由民間草擬而在立法院通過的法令。法令通過宣佈實施,我有幸參與並加入監督執行的工作。花蓮人口販賣雛妓的問題很快就獲得相當大的改善。
然而,臺灣偏鄉貧窮的問題癥結並不全然在於法令。Q School創辦人劉庭安專欄【我所見的世界】中,一篇〈貧窮者的思維〉發人省思。他提到偏鄉孩童之所以繼承貧窮,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有更好的選擇,缺乏「做出好決定」的眼界。他說:「都市孩子從小知道自己應該要申請甚麼實習、參加甚麼社團、交甚麼朋友、進入哪個行業以後才會有前途。但偏鄉的孩子對這些一無所知,他們去餐廳端盤子、去電器行修電腦、去工地搬磚。這些工作可能賺錢更快,但對他們所學的專業、嚮往的職涯,卻一點幫助都沒有。」
貧窮者恆貧?
這就是「貧窮思維」,這種負面影響,還會繼續影響到他們從學校畢業之後的出路。為此,劉庭安認為需要打造新型態的學校,提高老師的素質和眼界,才能幫助偏鄉學童突破固有的思維枷鎖。在新型態的學校當中,因為要具備有豐沛社會經驗的教師,故此必須延攬各個領域的傑出人士,將他們的獨特思想、眼界和第一手觀察,傳遞給學生。
若說偏鄉的貧窮是繼承平庸,也言過其實了。因為偏鄉中普遍存在隔代教養的問題,教育資源短缺,要老師沒老師、要人才沒人才、要設備沒設備,連基本的生活教育都不能好好學習,遑論學校教育?除此以外,臺灣偏鄉教育經費並沒有妥善規畫,考試要靠原住民加分政策才能考上,上了大學也不見得能讀得下去。各項政府的經費補助只有少數人懂得申請爭取。結論是:貧窮的人仍然貧窮。
但是偏鄉的貧窮真的和我們沒有關係嗎?神照顧孤兒寡婦。聖經裡常提到貧窮和社會正義,「憐憫貧窮的,就是借給耶和華;他的善行,耶和華必償還」(箴言19:17)「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,手中缺乏,你就要幫補他,使他與你同住,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」(利未記25:35)。闗偏鄉貧窮的問題,應該是基督徒和教會關注的大事。
20年前,因著一個天真無邪的六歲女孩生命靈魂受催殘,我毅然離開牧會工作,走向部落事工,期待社會能更公平地對待部落族群。這些年來的全身投入,讓我清楚明白社會福利機構絕不能僅專注於個案的解決,乃是要從根本的家庭問題做起,否則終將徒勞無功。
製造雙贏,啟動公益慈善事業與企業連結
2011年「花蓮谷若思全人關懷協會」創立,期待能以目的性導向的思維,重新規劃輔導孩子的方法,重新出發,導入有效教育資源和策略。為了讓孩子長大後能獨立面對社會、獨立生活,我多方尋求更為專精的教育協助。
偏鄉貧窮的根源,就在於部落的產業未能得以好好開發,於是再創立了一個社會企業來提升部落產業。舉例來說,這幾年來我四處奔走,為鶴岡部落尋求文旦的銷售出路,雖然這個社企一年只能賣出4,000盒柚子,但己經看到部落生活明顯改變。然而,部落產業的提升,不能僅靠一家企業獨撐,而是需要各個不同企業和資源共同參與,才能產生更具體的果效。
2018年啟動全國性的「中華民國種籽公益慈善協會」,讓我看到惟一能真正改變部落的人,必須是部落中的居民,鶴岡長老教會即是這部落最堅實的力量中樞。舉凡有關部落中的推動發展、在地生活及文化扎根、整理在地人脈資源並與外部資源接軌,鶴岡長老教會的角色舉足輕重。
而「中華民國種籽公益慈善協會」的功能,則是擔任起企業及部落間合作的媒介管道,一方面統合在地資源,另一方面在大都會中積極凝聚企業能力技術,將社會資源有效地投入部落,運用企業智慧來發展部落產業等。如此一來,偏鄉部落成了吸引人的產業據點,貧窮的問題迎刃而解,社福機構所承受偏鄉經濟的重擔,也頓時減輕了。這樣雙贏互惠的策略,使偏鄉與都會都得益處。
世界上值得做的事太多,有些可能是我今生無法憑己力完成的,或許也不見得能在歷史長河中立即被賦予任何價值。惟靠在基督裡的信心、盼望與愛心,引導我們向前邁進。正如使徒保羅所言:「弟兄們,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,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」(腓立比書3:13-14)
本文摘自《2019神國雜誌第58期》, 歡迎廣為轉發分享。
本文取材自《神國》季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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