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年金改革,如何自保?
2017年1月19日,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召開之前,年改召集人、副總統陳建仁召開記者會,指出年金改革的目標是「健全年金財務,促進制度永續。確保老年生活,經濟安全無虞。兼顧職業衡平,實現世代互助」。
真是如此嗎?
2017年4月19日,立法院初審年金改革法案,按照年改會的版本,所得替代率逐年自75%調到60%、法定提撥率提高到18%,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可從2031年延後至2050年。按照考試院的版本,所得替代率逐年自80%週到70%、提撥率18%,只能延到2044年。
退撫不是社會保險,而是採確定給付制的職業年金,不是以世代互助為前提。只能延後破產的制度,既無法永續,也無法確保老年時經濟的安全無虞。
事實上,此次的年金改革只是圍繞著破產議題盲目的打轉。
按照目前的退休制度,軍保和公教保原則上是一次金,沒有長壽的風險,破產危機不大,因此不是改革的對象。反之,軍公教的月退金全數來自退撫,是職業年金,因為採確定給付制而有破產之虞,因此成為年金改革的焦點。勞工與軍公教不同,可以領兩種月退金,勞保和勞退,勞保採隨收隨付制,有破產的危機,因此是改革的焦點。反之,勞退的自提率只有3.99%,根本不足以照顧絕大多數勞工的退休生活,但因採確定提撥制,沒有破產的危機,因此不在年金改革的範圍內。
以因應破產為主軸的年金改革,演變成軍公教的退撫和勞保的對決,前者是雇主提供的職業年金,後者是政府提供的退休金,兩個不同的制度,卻用相同的思維和手段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