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問題是人類生活的大事,個人需要居住的所 在,如同主禱文「日用的飲食」那樣重要。從神學上來看,它是上帝給予人類在地球上生活的特權。
然而是在現今世界中,房與地竟然成為普世人們最大的困惑之一,尤其在臺灣因為房產價格飆漲,許多都 市人生活陷入困境,造成貧富懸殊擴大、所得分配兩極化的現象,年輕人無
助、無望感深重,房與地問題業已成為國人第一大民怨。
舊約以賽亞書六十一章8節說:「因為我─耶和華喜愛公 平,恨惡搶奪和罪孽;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,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。」
聖經論到從土地上得自由的禧年的教訓:「第五十年,你們要當作聖年,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。」
美國費城獨立鐘正是這樣地銘刻:“Proclaim Liberty throughout all the Land unto all the Inhabitants thereof.”
(「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。」 ﹝參考利未記二十五章10∼18節﹞)
傑弗遜:「人人生而平等,造物主賦予他們不可剝奪的權利,這些權利是生命,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。」
但是以上的理想即使在1870年代的美國也產生了泡沫幻 滅,所謂進步的美國社會,繁榮和貧窮同時存在,那是馬克吐溫所稱鍍金的年代,兩極化表面的繁榮掩不住極度貧窮的悲情。在加州淘金熱和西部發展開通的太平洋鐵路,給予鐵路公司在沿途的開發權,面積大於法國的土地。原來不值錢土地,現在每英畝漲至一千元美金。誰是鐵路帶來的受益者:土地、鐵路公司股票炒作者的發達的暴利,繁榮表相又和社會低階貧苦大眾又有什麼關係?